招生動態
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意昂官网考點考生須知及考場安排
發布時間:2018-12-14
一、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👦,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🤒🤟🏿。
二💾、考生應在每科開考前30分鐘♜,憑本人《準考證》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👩🏼🔬,對號入座🃏。入座後將《準考證》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,以備查對🏊🏿♀️。《準考證》正、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塗改或書寫🦹🏼♀️。考生應當主動配合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、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。
三、考生進入考場後👋🏻,除考試必需的文具,如黑色字跡簽字筆⚒、鉛筆🫄🏽、橡皮、繪圖儀器和準考證上註明的用具以外🚲,不得攜帶任何書刊⛳️、報紙、稿紙、資料、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(如手機★🤼♂️、照相設備、掃描設備等)或有存儲、編程、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塗改液、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。考場內不得傳遞文具、用品等🧘🏼♀️。
四、考生領到答題卡、答題紙、試卷後,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塗姓名、考生編號等信息🫣🥚,統考科目需要按照要求粘貼條形碼。凡因漏貼條形碼、漏填、錯填或者答卷字跡不清等影響評卷結果的,責任由考生自負👩🏻🌾。
五、開考時間以統一信號為準,不到規定的開考時間,考生不得開始答題,否則以違規處理📲。
六、考生遲到15分鐘後,不得參加當次科目考試7️⃣,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。考生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,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🛢。
七🤵♂️、考生除在答卷上填寫(塗)規定的項目外,不得做其他任何標記。
八、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者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。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📊,寫在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,不得在答卷、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。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。
九、考生對試題內容有疑問時🏋🏽♀️𓀖,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🧘🏼♀️🧑🏭。但遇試題分發錯誤和字跡模糊問題*️⃣,可舉手詢問。
十🦢9️⃣、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♻,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,不準吸煙👰🏻♂️,不準喧嘩🐝👚,不準交頭接耳、左顧右盼、打手勢、做暗號,不準夾帶、旁窺、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,不準傳抄試題👷🏼、答案或交換試卷、答卷等🪁。
十一、考試終了時間一到,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並停筆,將試題、答題紙𓀀、答題卡放在桌面上,經監考人員逐個收取💁🏻♂️、核查無誤😴,並宣布考生可以離開考場後🤾♀️,方可逐一離開考場♐️,試題、答題紙👨✈️、答題卡不準帶離考場。
十二🤹🏿♂️👩🏿🎨、考生應於考試前一天(12月21日)了解考場所在位置及交通情況;考生及家長可持準考證、身份證進入意昂官网校園熟悉考點。
十三👩🍼、醫學部因場地原因,不允許校外車輛進入校園;醫學部周邊停車位有限,南門外花園北路交通較擁堵,建議考生選擇公共交通前往考場,避開擁堵路段。
十四、考試期間👩🏻🏫🧍🏻♀️,校外考生可至醫學部“德園餐廳”用餐,現金結賬。
十五🔂、考生不遵守考場規則,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,有違紀👩👩👦👦、作弊等行為的,將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以及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執行,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;涉嫌違法的,移送司法機關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等追究法律責任。
附🧖🏻♀️🙋🏿♀️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九)》有關處理考試違法行為的相關條款
一🪨、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條之一🧒🏼:“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,使用偽造⚆♙、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🤨、護照、社會保障卡、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,情節嚴重的,處拘役或者管製,並處或者單處罰金。
“有前款行為,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。
二🧛🏻😋、將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修改為:“非法生產☞、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🚑、竊照專用器材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製,並處或者單處罰金🎥;情節嚴重的𓀒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🧛。
“單位犯前款罪的🤾♂️,對單位判處罰金,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👧🏼,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🤩。”
三、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後增加一條🏧,作為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𓀖:“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,組織作弊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並處或者單處罰金⚽️;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🤜,並處罰金👨🏼🎓。
“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,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🍬。
“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🈳、答案的🤲🏽,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🏃🏻♂️。
“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🤸🏽♂️,處拘役或者管製,並處或者單處罰金🤛🏿。”